1 總 則
1.0.1 目的和適應范圍
本標準包括公路工程的質量標準和評定標準,是檢驗評定公路工程質量和等級的標準尺度。本標準適用于公路工程質量監(jiān)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檢查鑒定、監(jiān)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的抽查認定、施工單位自檢和分項工程的交接驗收,是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依據。
本標準適用于三級及三級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,四級公路和各級公路的大、中修工程可參照使用。
1.0.2 單位、分部、分項工程劃分
根據建設任務、施工管理和質量檢驗評定需要,應在施工準備階段將建設項目按下列原則及附錄A劃分為單位工程、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。
1.0.2.1 單位工程
在建設項目中,根據簽訂的合同,具有獨立施工條件,可以單獨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的工程。
1.0.2.2 分部工程
在單位工程中,應按結構部位、路段長度及施工特點或施工任務劃分為若干個分部工程。
1.0.2.3 分項工程
在分部工程中,應按不同的施工方法、材料、工序及路段長度等劃分為若干個分項工程。
施工單位、監(jiān)理工程師和質量監(jiān)督部門應按此種工程劃分逐級進行工程質量的監(jiān)控和管理。
1.0.3工程質量評分方法
施工單位應對各分項工程按本標準所列基本要求、實測項目和外觀鑒定進行自查,按附錄J中“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”提交真實、完整的自查資料,對工程質量進行自我評分。監(jiān)理工程師應按規(guī)定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,對施工自查資料進行簽認和評分。質量監(jiān)督部門根據抽查資料和確認的施工自查資料以及監(jiān)理工程師的質量管理資料對工程質量逐級進行評定,作為交工、竣工驗收評定質量等級的依據。
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分以分項工程為評定單元,采用100分制評分方法進行評分。在分項工程評分的基礎上,逐級計算各相應分部工程、單位工程評分值、建設項目的單位工程優(yōu)良率和評分值。
1.0.3.1 分項工程評分方法
分項工程質量檢驗內容包括基本要求、實測項目、外觀鑒定和質量保證資料四個部分,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及施工工藝符合基本要求的規(guī)定且無嚴重外觀缺陷和質量保證資料真實并基本齊全時,才能對分項工程質量進行檢驗評定。分項工程的實測項目分值之和為100分,外觀缺陷或資料不全時,須予扣分。
分項工程評分=實測項目中各檢查項目得分之和-外觀缺陷扣分-資料不全扣分
(1)基本要求檢查
各分項工程所列基本要求,包括了有關規(guī)范的主要點,對施工質量優(yōu)劣具有關鍵作用,應按基本要求對工程進行認真檢查,經檢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規(guī)定時,不得進行工程質量的檢驗和評定。
(2)實測項目是對規(guī)定檢查項目采用現場抽樣方法,按照規(guī)定頻率和下列計分方法
4對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直接進行檢測評分。
檢查項目除按數理統(tǒng)計方法評定的項目以外,均應按單點(組)測定值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進行評定,并按合格率計分。
檢查項目合格率(%)=點(組)數該檢查項目的全部檢查檢查合格的點(組)數×100
檢查項目評定分數=檢查項目規(guī)定分數×合格率
對于路基路面壓實度、彎沉值、路面結構層厚度、水泥混凝土抗壓和抗彎拉強度、半剛性材料強度等檢查項目,則分別采用附錄B至附錄I所列方法進行評定計分。
3) 外觀缺陷扣分
對工程外表狀況進行檢查評定時,如發(fā)現外觀缺陷,應區(qū)分檔次進行扣分。對于較嚴重的外觀缺陷,施工單位須采取合適的措施進行整修處理
(4) 資料不全扣分
分項工程的施工資料和圖表殘缺,缺乏**基本的數據,或有偽造涂改資料者,不予檢驗和評定。資料不全者應予扣分,扣分幅度可按本標準1.0.4條所列各款逐款檢查,視資料不全情況,每款扣l~3分。
1.0.3.2 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評分方法
附錄A表所列分項工程和分部工程區(qū)分為一般工程和主要(主體)工程,分別給以1和2的權值。進行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評分時,采用加權平均值計算法確定相應的評分值。
即:
分部(單位)工程評分= [ ]
å
å ´
分項(分部)工程權值
相應權值分項(分部)工程評分
1.0.3.3 建設項目工程質量評分方法
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的評分,采用單位工程優(yōu)良率和建設項目工程質量評分值兩個指標。
單位工程優(yōu)良率(%)=
數建設項目中單位工程總
數被評為優(yōu)良的單位工程
×100
建設項目工程質量評分值按《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》計算。
1.0.4 施工單位應提交的質量保證資料
施工單位應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記錄、試驗數據、分項工程自查數據等質量保證資料,并進行整理分析,負責提交齊全、真實和系統(tǒng)的施工資料和圖表。監(jiān)理工程師負責提交齊全、系統(tǒng)的監(jiān)理資料。質量保證資料應包括以下六個方面:
1.0.4.1 所用材料、半成品和成品質量檢驗結果。
1.0.4.2 材料配比、拌和加工控制檢驗和試驗數據。
1.0.4.3 地基處理和隱蔽工程施工記錄。
1.0.4.4 各項質量控制指標的試驗記錄和質量檢驗匯總圖表。
1.0.4.5 施工過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況記錄及其對工程質量影響分析。
1.0.4.6 施工中如發(fā)生質量事故,經處理補救后,達到設計要求的認可證明文件
等。
1.0.5 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辦法
工程質量評定分為優(yōu)良、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,應按分項、分部、單位工程和建
設項目逐級評定。
1.0.5.1 分項工程質量等級評定
分項工程評分不小于85分者為優(yōu)良;小于85分而不小于70分者為合格;小于70分者
5
為不合格。
經質量監(jiān)督部門檢查評為不合格的分項工程,經加固、補強、 返工或進行整修,滿足設計要求后,可以重新評定其質量等級,但只可復評為合格。
1.0.5.2 分部工程質量等級評定
所屬各分項工程全部合格,其加權平均分不小于85分,且所含主要分項工程全部評為優(yōu)良時,則該分部工程評為優(yōu)良;如分項工程全部合格,但加權平均分小于85分,或加權平均分雖不小于85分,但主要分項工程未全部達到優(yōu)良標準時,則該分部工程評為合格;如分項工程未全部達到合格標準時,則該分部工程為不合格。
1.0.5.3 單位工程質量等級評定
所屬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,其加權平均分不小于85分,且所含主要分部工程全部評為優(yōu)良時,則該單位工程評為優(yōu)良;如分部工程全部合格,但加權平均分小于85分,或加權平均分雖不小于85分,但主要分部工程未全部達到優(yōu)良標準時,則該單位工程評為合格;如分部工程未全部達到合格標準時,則該單位工程為不合格。
1.0.5.4 建設項目(或標段)質量等級評定
建設項目(或標段)工程質量等級評定,采用單位工程優(yōu)良率和建設項目(或標段)工程質量評分值雙指標控制。
建設項目(或標段)所含單位工程全部合格,其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;建設項目(或標段)所含單位工程全部合格,單位工程優(yōu)良率不小于80%,且建設項目(或標段)的工程質量評分值不小于85分時,其工程質量等級才可評為優(yōu)良;所含任一單位工程不合格時,則建設項目(或標段)的工程質量為不合格。
1.0.6 與相關規(guī)范關系
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應以本標準為準。少數質量標準與施工規(guī)范不一致者,宜以頒布年份**新者為準。
在公路施工、質量管理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中,除應符合本標準外,尚應符合現行交通部頒布和國家頒布的相關設計、施工技術規(guī)范和試驗規(guī)程的規(guī)定。
1.0.7工程質量管理
公路施工單位、工程監(jiān)理和監(jiān)督部門應按照質量**的方針和全面質量管理要求,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,不斷提高質量管理水平。要建立健全“政府監(jiān)督、社會監(jiān)理、企業(yè)自檢”的質量保證體系,嚴格實行質量自檢,加強質量監(jiān)理和質量監(jiān)督,以抓好工序質量,確保分項工程質量,以分項工程質量保證分部工程、單位工程和整個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。
施工單位可以結合自身條件提出比本標準更為嚴格的質量要求,必須按質量標準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和管理。
監(jiān)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、監(jiān)控和管理。監(jiān)理工程師擁有質量和支付否決權,凡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簽收,不結算工程價款。公路工程質量監(jiān)督部門是對公路工程質量進行監(jiān)督管理的專職機構,依據國家有關法規(guī)和部頒的現行技術規(guī)范、規(guī)程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,對公路工程質量進行強制性的監(jiān)督管理。建設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單位在工程實施階段都應接受質量監(jiān)督部門的監(jiān)督。
1.0.8 對某些特殊地區(qū)、特殊情況,或因采用新材料、新結構、新工藝,或在本標準中缺乏具體的技術規(guī)定時,可參照相關行業(yè)標準,或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,按照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技術標準,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執(zhí)行。
對特大工程,可單獨制訂比本標準更嚴格的質量標準,進行質量管理。其質量等級評定仍以本標準為準。
詳情請點擊附件查看文件內容。附件: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071-98